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對擁有的新鄉(xiāng)市利遠物資有限公司單戶債權(標的債權)進行公開處置,截至2023年1月10日(基準日),,標的債權涉及未償本金人民幣900000元,,未償利息1033582.93元,代墊訴訟費13798元,,該資產債務人及擔保人主要分布在新鄉(xiāng)市等地區(qū),,具體情況詳見資產處置清單:
特別提示:
1、主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應支付給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相關費用等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不良債權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2,、如公告清單中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名稱與借據,、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中名稱等相關信息不符的情況下,,以借據,、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中債務人,、擔保人加蓋的公章上名稱為準,。
3、若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職責。
4,、本次公告中的資產信息僅供投資者參考,,最終以我公司接收的檔案資料、法院判決(如有),、執(zhí)行證書(如有)及實際發(fā)生計息為準,。就本公告中債權資產項下各筆債權(及部分物權)及其附屬擔保權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時效,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現狀等,,請投資者自行調查及判斷,我公司對此不作任何保證,。
交易對象:
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應具備注冊資本、財務狀況良好等條件,;不得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人員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關聯人或者上述人員及其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上述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人員,。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有效,。
如有異議或詳情咨詢,可在公告有效期內來電咨詢,,如發(fā)現阻撓咨詢現象,,可向我公司舉報,。
咨詢電話:18638209086
聯系人:張先生
監(jiān)督電話:0371-56826660
監(jiān)督人:王先生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1日
資產處置清單 (截止2023年1月10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債務人 | 借款合同號 | 本金余額 | 利息余額 | 費用(若有) | 擔保人及其他義務人 | 擔保方式 |
1 | 新鄉(xiāng)市利遠物資有限公司 | 中原銀(新鄉(xiāng))流貸字2016第029102號 | 900000 | 1033582.93 | 13798 | 新鄉(xiāng)市新平川釀酒廠、常斌,、王祥紅,、王軍、朱玲,、于國奇,、祖凌云 | 新鄉(xiāng)市新平川釀酒廠、常斌,、王祥紅,、王軍、朱玲,、于國奇,、祖凌云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