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對鄭州佳潮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單戶不良債權進行公開處置。截至2023年7月13日(基準日),,標的債權本金余額643,175,559.51元,,未償利息84,040,060.79元,墊付費用1,330,100.00元,,債權總額728,545,720.30元,,擔保方式為抵押+保證,標的資產位于鄭州市,,具體情況詳見資產處置清單:
特別提示:
1,、主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應支付給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相關費用等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不良債權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2、如公告清單中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名稱與借據(jù),、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中名稱等相關信息不符的情況下,,以借據(jù),、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中債務人,、擔保人加蓋的公章上名稱為準,。
3、若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職責。
4,、本次公告中的資產信息僅供投資者參考,,最終以我公司接收的檔案資料、法院判決(如有),、執(zhí)行證書(如有)及實際發(fā)生計息為準,。就本公告中債權資產項下各筆債權(及部分物權)及其附屬擔保權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時效,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現(xiàn)狀等,,請投資者自行調查及判斷,,我公司對此不作任何保證。
交易對象:
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應具備注冊資本,、財務狀況良好等條件;不得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人員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關聯(lián)人或者上述人員及其關聯(lián)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上述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人員,。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有效。
如有異議或詳情咨詢,,可在公告有效期內來電咨詢,,如發(fā)現(xiàn)阻撓咨詢現(xiàn)象,可向我公司舉報,。
咨詢電話:13526894200
聯(lián)系人:楊先生
監(jiān)督電話:0371-56826660
監(jiān)督人:王先生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資產處置清單(截止2023年7月13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名稱 | 借款合同編號 | 本金余額 | 利息余額 | 墊付訴訟費 | 合計 | 擔保方式 | 抵押情況 |
1 | 鄭州佳潮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 中原銀(鄭州)物業(yè)字2019第080020號 | 643,175,559.51 | 84,040,060.79 | 1,330,100.00 | 728,545,720.30 | 抵押+保證 | 由鄭州錦嵩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河南錦恩置業(yè)有限公司、陳錦艷,、許秀平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鄭州佳潮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以其名下54376.85平方米商業(yè)房產提供抵押擔保。 |